12月28日。
下发了《关于职工转正定级问题的通知》。
各家工厂、单位也就有了可执行的标准,不用担心被人指摘了。
一、各企业、科研、事业、基建等单位和**机关、**团体,对学徒、复员退伍人员和高等学校、中等专业学校、技工学校毕业生、以及试用人员、实行熟练期制度的工人的转正定级工作,可以照常进行。
有些单位尚未建立临时权利机构,或未实行軍管,群众组织之间还没有实行**大联合,一时难以进行转正定级工资的,各省愅委会、筹备小组、...、各部门,可视具体情况暂予缓办,待条件成熟后再办。
二、职工转正定级的工资水平,应当严加控制,减少矛盾。
学徒转正的工资,不得超过本单位工人工资标准的最低一级。
学徒和技工学校毕业生的定级工资,不得超过二级。
复员退伍人员的定级工资,一般的不得超过二级,其中軍龄或加上参軍前的工龄在八年以上,而且表现好的,可以定到三级(分配当干部的,比照上述水平确定)
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的定级工资,仍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(中专毕业生分配当工人的,不得超过二级)。
三、临时工、合同工和轮换工的工资待遇,应根据今年二月十七日《**通告》的精神,坚决按原合同规定办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