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就将群体中的人从文明人的名单中画了出去。
曾经有这样一桩案件:
原告是一个女孩儿,一天,她应邀到被告家看马戏表演,她刚入座,被告的仆人就牵着一匹马穿过大厅来到她的面前表演马术。
这匹马的屁股对着原告,把马粪拉在了她的大腿上,在场的所有人全都看到了这一幕,非但没有一个想到去帮助小姑娘,反而一起哈哈大笑,姑娘因此羞愤欲绝,恨不得有个地洞钻进去。她受了极大的精神刺激,一怒之下将这些人全告上了法庭,起诉书列举了各种起诉缘由,排在最前面的一条,就是这些人忘记了自己的责任,表现出一种残暴的幽默。
在这件事上,法庭完全支持原告的诉求,将所有问题都公布出来,得出了原告受害的结论,判被告赔偿5000法郎作为精神损失费。
由此可见,决定群体行为的相关要素是原始人的热情和英雄主义,这些东西在一个理性的人身上必然是缺乏的。因为理性的人所抱有的是持续性的怀疑精神与思想的独立意识,但任何一个群体更像一个原始人的乌合之众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