然而这场战争的尾声却有一个小小的瑕疵,那就是和议。
众所周知,“鄂州保卫战”后,我向朝廷奏捷的时候没有提及“和议”之事。也许人们就是在这里打了一个问号,为何我对此只字不提?
原因很简单,我认为这本来就不是一份真正意义上的和议,充其量只是宋元双方仓促之间的一个口头约定而已,对宋方根本不具备约束力。它既没有像正常和议那样经过反复谈判,也没有形成一份正式的文件,说白了,它纯粹是一个权宜之计——是我跟蒙古人耍的一个计谋。以我的政治经验来判断,当时忽必烈在蒙哥猝死、汗位空虚的情况下肯定是急于回朝争夺汗位的,他之所以没有主动退兵,是因为以十万之众、历时数月不能下一城而心有不甘,倘若就此退却只会让他颜面扫地。换句话说,他当时亟须一个借口——一个能让他堂而皇之撤兵北还的借口,而我在这个关键时刻提出议和恰恰能满足他的愿望,同时也能满足我们双方的愿望。我急于使孤城鄂州解围,而他则急于回朝争夺汗位,所以这份口头约定实际上就是我们双方利益交换的产物。对此忽必烈和我都心照不宣。
既然这个所谓的“和议”只是双方在特定条件下各取所需的副产品,那它当然就没有任何实际效力。所以我认为:在蒙元退兵、鄂州围解的目的达到之后,此前的口头约定就变成了不值一提的东西,是没有人愿意在事后真正去履行的东西。既然如此,我何必煞有介事地去向朝廷提起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