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道诏书经过中书舍人“制词”“书行”,以及给事中的“书读”三道关卡之后,如果都没有发现问题,就可以成为正式的圣旨,交给宰相机构的分支——尚书省执行了。但这里我们还要补充一点:作为正式政令的圣旨,必须有宰相副署。宰相如果不副署,圣旨也无法生效。有了宰相的副署,圣旨才能够生效。
那些同意这道圣旨生效、颁发的人,从中书舍人、给事中,到三省的长官,即宰相,都需要在圣旨上签名。所以,我们在宋朝传下来的圣旨中,可以看到一长串签名。签名既代表权力,更代表责任。将来若是发现这道圣旨是错误的政令,那么所有在圣旨上签名的人,都需要问责。
圣旨生效、实行之后,如果发现诏书有失当之处,该怎么办呢?还有最后一道关卡——台谏。台谏拥有论列政令得失、审查诏书乃至追改诏书的法定权力。前面我们提到宋神宗要封李定为御史,却受到知制诰一而再,再而三封还词头的故事。这个故事还有尾声:宋神宗与王安石通过更换知制诰的办法,如愿以偿地将李定任命为御史,但是,其他御史官不久又以李定没有为母亲“丁忧”为理由,展开对李定的弹劾,最后迫使李定狼狈辞职。